第二百四十五章 另類的姊妹易嫁 (第1/2頁)
要說鐵樁衣服遮蓋到的身體的特徵,就是他的屁,股上有一大塊圓餅狀巴掌大的胎記。
當初,那倆女孩她也是認識的,都是鐵樁的追求者。後來她懷孕了,還懇求兩姐妹把鐵樁放手。可兩姐妹都是喜歡鐵樁的,對她的話置若罔聞,還操辦起了婚禮,還是兩個一起嫁,還都是正妻的身份……。
縣令是講理的,聽了他的詭辯非常氣憤,一次結婚就娶了兩姐妹,這樣還不算納妾。他把女皇的話讓他曲解的亂七八糟,還自己覺得很聰明。
縣令先壓住了怒火,讓衙役把他摁住了扒褲子,胎記和女孩說的形狀大小都一樣。
鐵樁不能狡辯了,再說什麼都是蒼白的。
鐵樁被縣令罵是始亂終棄,玩弄女人導致女孩懷孕了,不但不從一而終,反而要把兩女娶來做正妻。兩姐妹不知廉恥,人家女孩懷孕了也堅持追鐵樁,也不能放過。
縣令要罰鐵樁三十金幣,補貼給懷孕的女孩。
因為懷孕女孩當初是心甘情願跟著他的,他想的是;一開始就拿十個金幣補貼了女孩,算是分手費了,讓姑娘不追究他始亂終棄的過錯了,那就打胎完事,反正他有的是錢。
十個金幣給了女孩,現在,又要他掏三十個金幣,他說什麼也不願意。
兩姐妹恬不知恥,明知道人家懷孕了,還追求人家的準丈夫,就該每人拿出十個金幣給懷孕的姑娘。因為是她倆破壞了女孩的婚姻,歸根究底也是她倆的責任。
縣令看在她們的婚禮沒有成功舉行,犯罪還不是事實,也就免予處罰了。
不過,女孩懷孕了以後曾經懇求鐵樁和兩姐妹,三人置之不理,沒有她倆在中間參與,懷孕女孩就不會被鐵樁拋棄,現在,女孩懷孕幾個月了,她還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
因為兩人迷住了鐵樁,也間接的有她倆的責任,縣令讓她倆每人掏十個金幣也應該。
鐵樁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勇氣,也許是自恃身份,因為他是歌唱團臺柱子,是皇家看重的。他就一口咬住了已經賠過錢了,再次賠錢,數目還這麼大,是縣令腦袋混了。
他就是不掏錢,也阻止兩個姐妹掏錢,口若懸河的講解他一次娶兩姐妹根本就沒犯法,言語之間對縣令也沒有敬意。
雖然他說的有些歪理,來看熱鬧的裡面還有許多女性的歌迷,也要求縣令饒恕了鐵樁,並鼓動大家一起給鐵樁聲援,要縣令當堂放人。
縣令一看堂下許多人在鼓譟,鐵樁三人洋洋得意,懷孕女孩楚楚可憐。
縣令不慣著她們,怒斥那些被煽動的男女,誰再滿口噴糞就當堂拿下掌嘴。
讓衙役把鐵樁摁住,重打他三十大板投入監獄,如果掏金幣給女孩了,那才可以出獄。不過,掏錢就不是三十金幣了,是連打帶罰的四十個。
兩姐妹不掏錢,也打了每人二十板子,家人不送錢來,就囚禁一年。
那個女孩自願把孩子生下來並撫養成人,符合女皇大力發展人口的國策,縣令看她現在就不富裕,以後撫養孩子更艱難了,也是縣令要重罰他們三人的一個原因。
縣令在大堂上重申了女皇對婦女兒童的保護國策,明令這樣的事情皇家零容忍,如果誰再頂風作案,也比照這個案子處理。
“鐵樁這是下獄了啊?”
“是的,現在這事兒連女皇陛下也知道了,陛下也生氣,她也說了,鐵樁出獄了以後,這樣道德敗壞的人歌唱團也不要他了,讓他滾回原籍去……”
“好啊,還是女皇陛下英明啊!”
想到了歌唱團,阿福問:“歌唱團沒有了鐵樁這個臺柱子怎麼辦,其餘的都是女孩了啊?”
“女皇說了,歌唱團演員寧缺毋濫,以後慢慢尋找,總會有合適的……”
小倩雖然管著婦女兒童的事情,但並非是有執法權的衙門,如果有人因為這些事告狀,還得是大理寺等執法衙門處理。
處理這些事的時候,小倩在一旁協助,可以依照《婦女兒童保護法》替婦女兒童爭取權益。
昨天,她又處理了一個案子,也是把她氣得夠嗆。
一個叫做大靈的姑娘,此前和一個來自白巾國的讀書人打得火熱,讀書人有一定的文采還能說會道,長得也不賴,他說是來大德國求學的,想進入阿福的學府讀書。
學府不招大德國以外的人,但讀書人說找了人,已經打通了關節,下個月就能進入學府。
可知情人知道,學府根本就不招外國人,再說,今年的名額已經夠了,你就是大德國的沒有特殊本領學府也不可能要你。
大靈的家人知道了,就說讀書人吹吹打打的不可信,也反對這門親事,讓她趁著街坊鄰居不知道這件事之前,斷了和讀書人的來往。大德國好青年有的是,幹嘛非要嫁了白巾國人。
大靈是油鹽不進的性格,表面上答應了父母,卻還是和讀書人藕斷絲連。
家裡看她十八歲了,就把大靈和另一個男青年訂婚了。
這個年輕人名叫周福禮,是個踏實肯幹的,不指望家裡幾畝地的收入,自己去幹小買賣,也就是行腳商。他在基地小工廠上貨,運去周邊郡縣販賣,每一次都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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