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卷 十五貫戲言成巧禍(宋本作《錯斬崔寧》) (第6/8頁)
婿斧劈死了!二姐卻與一個後生,名喚崔寧,一同逃走,被人追捉到來。望相公
可憐見老漢的女婿,身死不明;姦夫淫婦,贓證現在,伏乞相公明斷!”府尹聽
得如此如此,便叫陳氏上來:“你卻如何通同姦夫,殺死了親夫,劫了錢,與人
一同逃走,是何理說?”二姐告道:“小婦人嫁與劉貴,雖是個小老婆,卻也得
他看承得好,大娘子又賢慧,卻如何肯起這片歹心?只是昨晚丈夫回來,吃得半
酣,馱了十五貫錢進門。小婦人問他來歷,丈夫說道:為因養贍不周,將小婦人
典與他人,典得十五貫身價在此。又不通我爹孃得知,明日就要小婦人到他家去。
小婦人慌了,連夜出門,走到鄰舍家裡,借宿一宵。今早一徑先往爹孃家去,教
他對丈夫說,既然賣我有了主顧,可到我爹媽家裡來交割。才走得到半路,卻見
昨夜借宿的鄰家趕來,捉住小婦人回來,卻不知丈夫殺死的根由。”那府尹喝道:
“胡說!這十五貫錢分明是他丈人與女婿的,你卻說是典你的身價,眼見的沒巴
臂的說話了。況且婦人家如何黑夜行走?定是脫身之計。這樁事須不是你一個婦
人家做的,一定有姦夫幫你謀財害命,你卻從實說來。”那小娘子正待分說,只
見幾家鄰舍一齊跪上去告道:“相公的言語,委是青天。他家小娘子昨夜果然借
宿在左鄰第二家的,今早他自去了。小的們見他丈夫殺死,一面著人去趕,趕到
半路,卻見小娘子和那一個後生同走,苦死不肯回來。小的們勉強捉他轉來,卻
又一面著人去接他大娘子與他丈人,到時,說昨日有十五貫錢付與女婿做生理的。
今者女婿已死,這錢不知從何而去。再三問那小娘子時,說道:他出門時,將這
錢一堆兒堆在床上。卻去搜那後生身邊,十五貫錢分文不少。卻不是小娘子與那
後生通同作奸?贓證分明,卻如何賴得過?”府尹聽他們言言有理,就喚那後生
上來道:“帝輦之下,怎容你這等胡行?你卻如何謀了他小老婆,劫了十五貫錢,
殺死了親夫?今日同往何處?從實招來!”那後生道:“小人姓崔,名寧,是鄉
村人氏。昨日往城中賣了絲,賣得這十五貫錢。今早偶然路上撞著這小娘子,並
不知他姓甚名誰,那裡曉得他家殺人公事?”府尹大怒,喝道:“胡說!世間不
信有這等巧事!他家失去了十五貫錢,你卻賣的絲恰好也是十五貫錢,這分明是
支吾的說話了。況且他妻莫愛,他馬莫騎,你既與那婦人沒甚首尾,卻如何與他
同行共宿?你這等頑皮賴骨,不打如何肯招?”當下眾人將那崔寧與小娘子,死
去活來拷打一頓。那邊王老員外與女兒並一干鄰佑人等,口口聲聲,咬他二人。
府尹也巴不得結了這段公案。拷訊一回,可憐崔寧和小娘子受刑不過,只得屈招
了,說是一時見財起意,殺死親夫,劫了十五貫錢,同姦夫逃走是實。左鄰右舍
都指畫了十字,將兩人大枷枷了,送入死囚牢裡。將這十五貫錢給還原主,也只
好奉與衙門中人做使用,也還不勾哩。府尹疊成文案,奏過朝廷,部覆申詳,倒
下聖旨,說:“崔寧不合奸騙人妻,謀財害命,依律處斬。陳氏不合通同姦夫,
殺死親夫,大逆不道,凌遲示眾。”當下讀了招狀,大牢內取出二人來,當廳判
一個斬字,一個剮字,押赴市曹,行刑示眾。兩人渾身是口,也難分說。正是:
啞子謾嘗黃櫱味,難將苦口對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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