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6章 案發現場的車胎印 (第1/2頁)
驢二說道
“孫叔,這個案子,我昨晚聽高長遠他們談過,聽說沈長勝的女兒名叫沈悅紅,被人殺害之後,拋屍在城外的小樹林,屍體被毀壞了。”
孫興點點頭,說道
“對,當時局裡接到報警之後,我的上司鄭友就要親自出警,我當時就感到奇怪。”
“我們二中隊,雖然主要是偵破兇殺案之類的案件,但自從日軍來了之後,我們二中隊的任務,多數時間是抓捕抗日分子,對於普通的兇殺案件,已經很少管了。”
“鄭友是中隊長,只有在抓捕抗日分子的時候,他才會親自出警,一般的兇殺案件,他不會親自出警,我們當時報到的報告,只是一具無名女屍,還沒確定屍體是誰,像這種小案件,鄭友應該不會感興趣,隨便派兩個警察出警就行了。”
驢二奇怪的問道
“他為什麼非要出警?”
孫興道
“你聽我慢慢說。”
“鄭友親自出警的時候,我就在辦公室,按道理來說,這種兇殺案,是我的專長,不吹牛的說,在威海警察局,沒有一個人能比得上我。”
“但是,鄭友並沒叫我跟他一起出警,而是叫了兩個能力一般的警員,跟他一起出警,好像有意把我排除出這個案子。”
“正好這時候,我們警察局的局長凌志凌局長,到我們辦公室來,他看到鄭友沒帶我出警,就批評鄭友,說這種兇殺案,怎麼能不帶老孫呢?鄭友不敢違反凌局長的命令,只好帶著我出警。”
“我們四個,開著警車,到了案發地,鄭友比任何人顯得都有工作激情,他一個跑到案發現場,檢查屍體,等我趕到的時候,屍體已經被他先檢查了一遍。”
“我當時雖然感到有些奇怪,但也沒多想,還以為鄭友忽然有了職業道德,開始偵破普通的兇殺案件了。”
“我檢查了屍體,屍體已經被嚴重損壞,無法看清相貌,但仍然能看出來,屍體是被銳利的刀具,刺入心臟而死。”
“按局裡的規定,暫時不能確定身份的屍體,只能搬回局裡的停屍房,然後貼出公示,等人來分辨屍體。”
“我出警的經驗比較豐富,在別人檢查屍體的時候,我詢問那個報案漁夫的口供,聽漁夫說,兇手是開車逃跑的,我就讓漁夫帶我到停車的地方。”
“我發現了一排車胎印痕,正要仔細觀察的時候,鄭友就在遠處大喊,趕緊把屍體帶回去。他是我的上司,我不能違抗命令,雖然感到還沒仔細觀察案發地的環境,就匆匆離去,不利於破案,但我仍然沒多想,坐上警車回來了。”
“雖然我還沒仔細觀察那一排車胎印,但我看了一眼,隱約感覺,車胎印的寬度,以及印痕的紋路,和我們警局的警車很是相似。”
“但這種車型,在威海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二三十輛還是有的,所以,我也沒多想。”
“回到局裡之後,我們把屍體停在停屍間,就張貼公告,等人來認領屍體。”
“其間,雖然有不少人來認領屍體,但都不符合。”
“到了晚上的時候,鄭友就說,既然沒人認領屍體,天氣太熱,屍體容易發臭,乾脆埋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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