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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篇七:玉魂·物是人是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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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間,洪鐘猛猛一拍腦袋大叫,“依山傍水,你的名字不就帶水又帶山嗎!”

“曇花,我們見到過那麼多次曇花,這個曇花會不會是說小姜?還有荼靡,我今天收到的那本書上剛剛講了荼靡,這上面就也提到了,哪兒有這麼巧的事?”

洪鐘還在絮絮叨叨,淩岓卻沒再聽進去他還說了什麼——他想起第一次在布喀達坂峰時和姜泠看到的那個幻境——古樹和曇花。

老鄭的訊息來得很快,一封郵件,滿心期望。

春溪鎮就在禾城郊區,這個叫法已經很古老了,算起來這個稱呼距今已有近兩百多年了。古老的春溪鎮幾經戰亂和變遷,已經沒有了當年的模樣。從郵件中附上的照片來看,現在那裡是一片待開發的荒地,四周有零零散散的磚土鋼筋,還有一條髒兮兮的臭水溝。

“這地方,真的是能重逢的地方嗎?”在衛斯誠心裡,重逢應該是在春暖花開春和景明的地方,這麼一片荒地,半點沒有劇情發展該有的氛圍。

“我查到了,我查到了!”洪鐘捧著一本掉頁的書湊過來,“這書上說了,那種上千年的老樹有起死回生的能耐。老樹的筋脈枝葉讓人吃下去,百病痊癒;埋在植物根系下面,則枯木逢春。”

“千年老樹的枝葉…我姐姐給過我一片銀杏葉,我一直隨身帶著的!”衛斯誠從脖子上解下來一個樹葉狀的墜子,只是裡面的葉片已經全然枯萎了,“這怎麼?”

“在布喀達坂峰的時候,銀杏葉保護了我們,所以我們才能安然無恙下山,不被山裡的怨靈所害。”淩岓回答他,“不管怎麼樣,我都要去那兒看看。”

兩條交錯筆直的路穿過曾經的春溪鎮,一條叫尋春街,另一條叫遇溪路。名字聽起來還不錯,實際的地方卻和照片上別無二致。

荒地上沒有草,只有細碎的石頭和磚塊;旁邊的河道早就停止了流動,水面上飄著厚厚的浮萍和油汙,隱約散發著臭味。

“介地方有嘛?嘛也沒有!別說花和樹了,連根草都沒有!”說書人一腳踢開身邊的石塊,試圖從下面找到半分綠意。

淩岓緊緊攥著金荼靡吊墜,連花瓣嵌進了手心也渾然不知。掌心裡的鮮血帶著人的溫度流進荼靡花,金色的花瓣緩緩綻開了。

感覺到手心裡的異動,淩岓攤開了手掌。金荼靡越長越大,花瓣慢慢向外綻放,把透過雲層的陽光揮灑到了各個角落。陽光所到的每一處都像被施了魔法,生出許多變化:

浮萍褪去,油汙融化,黑臭的河水變得清冽,在春風中緩緩流動起來;荒地上開出一簇簇五彩繽紛的花,粉色、白色,像春的使者臨幸此地;碎石磚塊上長出了青綠的嫩草,灰濛濛的大地立時變得生機盎然。

在花叢的最中間有一片潔白勝雪的荼靡,風輕雲起,花香順著風飄飄悠悠鑽進了人的鼻子裡。淩岓往花叢中走,身邊的花葉就像有所感知一般紛紛讓到一邊。

“走,我們也去,我姐說不定……”

話還沒說完,洪鐘已經一把捂住了衛斯誠的嘴蹲到了一旁,“別煞風景!”

月白色的裙擺被風輕輕拂起,青絲劃過衣衫主人柔和的面孔,她轉身看向來人,一雙剪水秋瞳波光閃閃。

“好久不見。”

淩岓張了張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他三步並作兩步跨到日思夜想的人身前,想也不想就把對方揉進懷裡。

衛斯誠在不遠處看得很滿意,這才是重逢時該有的景象:碧水長流,鳥語花香,和煦的春光遍灑人間,相愛的人在春花的環繞中相擁。他想跟說書人聊點什麼,一轉頭發現對方正在用手機抓拍。

“老洪?”

“別吵吵,沒看我正忙著呢嘛!”洪鐘按快門的指頭都快戳斷了,“回去以後發到咱那群裡,讓胖子和老鄭他們看看嘛叫久別重逢!他們這群單身狗肯定羨慕!”

衛斯誠沉默了半天,小聲問,“咱倆難道不是?”

說書人抽了抽嘴角,放下手機道,“你懂嘛呀你!看別人談戀愛比自己談有意思多了……”

“別吵啦,回家吧。”姜泠不知什麼時候來到這倆人身前的,春光化在她的笑容中,明媚極了。

另一個人的手扣著她的手,語氣同樣溫和,“我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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