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卷 吳衙內鄰舟赴約 (第1/10頁)
貪花費盡採花心,身損精神德損陰。勸汝遇花休浪採,佛門第一戒邪淫。
話說南宋時,江州有一秀才,姓潘,名遇,父親潘朗,曾做長沙太守,高致
在家。潘遇已中過省元,別了父親,買舟往臨安會試。前一夜,父親夢見鼓樂旗
彩,送一狀元扁額進門,扁上正注潘遇姓名。早起喚兒子說知,潘遇大喜,以為
春闈首捷無疑。一路去高歌暢飲,情懷開發。不一日,到了臨安,尋覓下處,到
一個小小人家。主翁相迎,問:“相公可姓潘麼?”潘遇道:“然也。足下何以
知之?”主翁道:“夜來夢見土地公公說道:‘今科狀元姓潘,明日午時到此,
你可小心迎接!’相公正應其兆。若不嫌寒舍簡慢,就在此下榻何如?”潘遇道:
“若果有此事,房價自當倍奉。”即令家人搬執行李到其家停宿。主人有女,年
方二八,頗有姿色。聽得父親說其夢兆,道潘郎有狀元之分,在窗下偷覷,又見
他儀容俊雅,心懷契慕,無繇通款。一日,潘生因取硯水,偶然童子不在,自往
廚房,恰與主人之女相見,其女一笑而避之。潘生魂不附體,遂將金戒指二枚,
玉簪一隻,囑付童兒,覷空致意此女,懇求幽會。此女欣然領受,解腰間繡囊相
答。約以父親出外,親赴書齋。一連數日,潘生望眼將穿,未得其便。直至場事
已畢,主翁治杯節勞。飲至更深,主翁大醉。潘生方欲就寢,忽聞輕輕叩門之聲,
啟而視之,乃此女也。不及交言,捧進書齋,成其雲雨,十分歡愛。約以成名之
後,當娶為側室。是夜,潘朗在家,復夢向時鼓樂旗彩,迎狀元扁額過其門而去。
潘朗夢中喚雲:“此乃我家旗扁。”送扁者答雲:“非是!”潘朗追而看之,果
然又一姓名矣。送扁者雲:“今科狀元合是汝子潘遇,因做了欺心之事,天帝命
削去前程,另換一人也!”潘朗驚醒,將信將疑。未幾揭曉,潘朗閱登科記,狀
元果是夢中所迎扁上姓名,其子落第。待其歸而叩之,潘遇抵賴不過,只得實說。
父子嘆嗟不已。潘遇過了歲餘,心念此女,遣人持金帛往聘之,則此女已適他人
矣!心中甚是懊悔。後來連走數科不第,鬱鬱而終。因貪片刻歡娛景,誤卻終身
富貴緣。
說話的,依你說,古來才子佳人,往往私諧歡好,後來夫榮妻貴,反成美談,
天公大算盤,如何又差錯了?看官有所不知,大凡行奸賣俏,壞人終身名節,其
過非小。若是五百年前合為夫婦,月下老赤繩繫足,不論幽期明配,總是前緣判
定,不虧行止。聽在下再說一件故事,也出在宋朝,卻是神宗皇帝年間,有一位
官人,姓吳,名度,汴京人氏,進士出身,除授長沙府通判。夫人林氏,生得一
位衙內,單諱個彥字。年方一十六歲,一表人才,風流瀟灑,自幼讀書,廣通經
史,吟詩作賦,件件皆能。更有一件異處,你道是甚異處?這等一個清標人物,
卻吃得東西,每日要吃三升米飯,二斤多肉,十餘斤酒,其外飲饌不算。這還是
吳府尹恐他傷食,酌中定下的規矩。若論起吳衙內,只算做半飢半飽,未能趁心
像意。是年三月間,吳通判任滿,升選揚州府尹。彼處吏書差役,帶領馬船,直
到長沙迎接。吳度即日收拾行裝,辭別僚友起程。下了馬船,一路順風順水,非
止一日,將近江州。昔日白樂天贈商婦《琵琶行》雲“江州司馬青衫溼”,便是
這個地方。吳府尹船上正揚著滿帆,中流穩度。倏忽之間,狂風陡作,怒濤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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