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結婚應該計較嗎? (第3/3頁)
林瑞玲繼續沉默,林志民又循循善誘,你今年七十了,如果帶二胎,三五年內是脫不了手的。再往下歲數大了,恐怕逛公園都困難了。就當上北京旅遊一趟,順便幫幫我,一舉兩得。你可從來沒去過北京呢。帶大一個孩子,六年有期徒刑。
這話打動了林瑞玲,她抬頭道:“我和你去。”
不知道林瑞玲是怎麼說服一貫大男子主義的老伴兒同意她陪林志民去北京勸雪華回來的,總之她拉著行李箱,穿上最好的衣服,像偷得了個假期一般,前所未有的容光煥發,和林志民登上了去北京的高鐵。
林志民姐弟突然到京,雪華大吃一驚。林越通知她時,她正在僱主家做飯。林越帶著許子軒以及林志民姐弟等在附近,晚上八點半,雪華來到他們說好的飯店。見到丈夫,雪華並沒有想象中的激動和委屈,她奇怪自己為什麼這麼平靜。大家見到雪華身後揹著的那個大家政包,心中各有各的滋味。林越又難過又高興;許子軒心虛,覺得母親把準丈母孃趕走,害她淪為家政,臉上訕訕的;林瑞玲則是說不上痛心還是敬佩。
林志民心情最為複雜。妻子瘦了,並且有點說不出的變化,不止是外形。她還是和善地微笑,也許是因為從事的是服務行業,加上培訓了幾天待人接物的禮儀,身形挺拔了,不再含胸駝背,看著有風韻了些,又年輕了些。眼神裡那點畏縮沒了,多了篤定和淡然,微霜的頭發按公司要求結成髻,穿了件黑色掐腰薄外套,很合體,並且透著職業,林志民突然覺得妻子很適合黑色。
夫妻先和許子軒談結婚的事,林越說出小房的房産權加名一事,林志民不贊成林越節外生枝。掏嫁妝,高高興興買了傢俱家電,安安心心結婚,哪裡不好?
林越說:“爸,女人必須住在房産證上有自己名字的房子裡,這是你教給我的呀。”
林志民一愣,沒想到她這麼直接,一時說不出話來,尷尬地沉默。許子軒也不知道該說什麼,雪華安靜地吃著菜,很顯然林越早就和她商量過並得到支援了。有什麼理由不支援呢?
林志民憋出一句話:“我覺得你不該對婚姻失去信心。”
林越笑道:“你覺得你有立場說這樣的話嗎?”
林志民本來說那話有點心虛,但林越嘴角帶著諷刺笑意,而且這話那麼沖,他生氣,激發了辯論欲:“人生是很漫長的,遇到問題再解決問題。一個人結婚的時候總想著離婚,總想著最壞的事情,總做出劍拔弩張的架勢,日子就沒法過了。我和你媽前段時間確實遇到了問題,現在這不是來解決了嗎?”
林越道:“許子軒,你叫你爸媽把萬柳那個房的産權公證一半給我,為什麼不行呢?不會是總想著離婚,總想著最壞的事情吧?”
許子軒遲疑:“也不是不行……我沒想著離婚。”
林志民卻瞪起眼睛:“無功不受祿,我們不圖別人的錢財。”
林越道:“無功不受祿,有多少功我受多少祿。所以你看,我掏十分之一的錢,要求十分之一的産權,你們這些長輩這麼生氣,是為什麼?因為我沒有暈乎乎地一頭紮進婚姻裡別人說什麼是什麼,太清醒了是嗎?”
林越有更多的話沒說出來,比如爸爸當年把兩份遺囑——一份爺爺奶奶的,一份他自己的——放到她這裡,推心置腹地說要防著你媽媽時,固然打著的是為她利益的旗號,但他就沒想過,女兒也是個女人,他們還總盼著她將來成為妻子和母親,這叫她該如何看待婚姻這件事呢?爸爸把媽媽當賊防,事實上就是告訴她,婚姻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博弈。這沒問題,她也贊成,為什麼他突然又換了一套邏輯,要她不要計較呢?妻子和母親這種身份在男人這裡,就如沙灘上的宮殿、紙糊的皇冠,當不得真,他自己非常清楚,為什麼不能對女兒坦誠相待?連對女兒也要撒謊嗎?
林志民暗恨開局不利。他們吵架時,雪華微笑著,一聲不吭。從前她也不是很愛說話,旁人討論著什麼話題的時候,她也是這樣安靜地笑,聽著,上好的氣氛組。有她在,局面再僵也僵不到哪裡去,她這樣謙和的沒存在感,是最好的存在。因為她會適時打岔,那些話沒什麼意義,卻能讓快僵起來的節奏瞬間軟化,使雙方即將對峙的槍口一滑,氣場微妙地變好。她是人群中的配角,一盤大菜裡的蔥姜蒜,不重要,但不可缺少。
可現在雪華的微笑裡多了點不與傻瓜論短長的冷漠,女兒的婚事對她來說肯定也是大事,故她並不是冷漠。她與女兒自有主張,但不想和他這個丈夫探討而已。這樣的妻子讓林志民覺得很陌生,也很難開口。他看著大姐,她居然也沒有強烈的參與欲,也有了點雪華置身事外的旁觀感,只是東張西望,贊這飯店大,又誇烤鴨好吃,還是得上北京來吃烤鴨正宗。林越本來一直提防大姑,怕她那又多又綿長的勸解溫柔地從嘴裡紡出來,沒想到她這樣,也有點意外。
林志民只能硬著頭皮對雪華道:“回家吧,別賭氣了。”
雪華看著盤子裡的菜,笑容漸漸淡下去。他竟然敢把她的離家出走說成“賭氣”,好像她才是無理取鬧的那個人。他忘了他之前是怎樣踐踏她,驅趕她,冷落她的。他忘了他是怎樣說走就走,自顧自地活得熱熱鬧鬧,玩得高高興興,每天像個跟屁蟲一樣圍著力姐轉,視妻子如空氣的。現在他過這個勁了,果然過了,就像女兒當時猜到的那樣,覺得在外頭鬼混沒意思,家裡還是得放個老妻,這樣經濟實惠。
如果林志民是在雪華被周明麗驅趕的第二天來找她——不,還可以再晚一點,在她摔了一跤、慌慌張張的那一天來找她,是在她無聲地吶喊“誰來救救我”的那個煎熬時刻說這番話,她一準兒崩潰大哭,委屈傾盆而出,摟住丈夫,悔恨多年“扶哥魔”的行徑,唾罵自己居然把錢偷偷送給侄子,發誓餘生一定對丈夫肝腦塗地,加倍賢惠。
但一切晚了,經過那一天之後,雪華覺得,好像沒有那麼需要這個丈夫了。她心底還是惶恐,住在那個破村子裡,還是每天渾身不自在,但有了點隱約的盼頭,看到了某種微弱的希望。這希望,和丈夫無關。
她此時回憶起當初女兒來勸,林志民鏗鏘有力地說“是她自己心甘情願回歸家庭當主婦的”,心裡加倍瞭然。丈夫鬧這一出,實質並不在於她是個“扶哥魔”,而在於她是個手無寸鐵的家庭婦女,一切要仰仗他,所以可以對她為所欲為。現在他仍然這麼理解,覺得可以對她招之即來,揮之即去。
當年他們一起做生意,做得好好的。家庭需要,她回家了。她以為他們是戰友,是夥伴,是牢不可破的利益同盟,沒想到他戲弄了她,背叛了她。
他竟然敢這麼看不起她!
她不能回家,回家就是對她這幾個月痛苦掙紮和重生的嘲弄。她這些日子漸漸記起來了,二十多年前她也在建材店打理生意呢,她正在重拾自信。他說她三十歲就死了只不過到現在還沒埋而已,那就好好看看吧,她現在可是單槍匹馬在京城的大街小巷闖蕩呢。他們倆到底誰離了誰不行,走著瞧。
雪華垂下眼皮,吃著面前的魚香肉絲。芡勾多了,醬料太甜又太鹹,青椒絲綿軟,木耳不脆。預制菜就是如此,不是手工一對一的製作,當然只能是這樣的口味,只能靠上面撒的現切蔥花增加一點鮮活的氣息。這就是她的工作之所以有價值的地方。
林越見媽媽沒被爸爸說動,道:“媽,如果我讓我爸把那個房的産權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呢?”
她希望爸媽破鏡重圓。媽媽有勇氣成為一個家政,她固然佩服,但這個年紀再戰江湖,是不是有點晚了?不如就這樣吧,回家安享晚年。林志民聽女兒這麼一說,心裡咯噔一聲,琢磨著,妻子經這一番教訓,應該從此改了“扶哥魔”的毛病了吧,加名字也不是不行。但要這麼快就後退一大步地妥協嗎?
他正想著,雪華抬頭淡淡說:“算了吧,不需要,反正公房下來之後我也有房住。”
林志民心裡發急又發虛,這一次可真的把妻子傷透心了。一頓飯吃得非常失敗。飯後,林越和許子軒先把林志民和林瑞玲送到旅館,再把雪華送到小村。許子軒問要不要讓兩家父母見面,林越說算了吧,我們先把大的原則問題解決了再說,不然見面只是吵架。
林越陪媽媽待到十點半,雪華催了又催,她總是不忍心走。她工作一直很忙,平時很少來看媽媽,但這個小村和小屋一直在腦海裡,如今再見一次,心裡又難過一次。雪華說現在一個月能掙四五千,也無法平息她的難過。許子軒明白她心裡在想什麼,回來的路上道:“林越,我下週會約我父母把這個事談清楚。”
他一隻手扶方向盤,一隻手有力地握住副駕的林越的手,道:“你放心吧,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的家,就是你媽媽的家。我父母就我一個兒子,他們會同意的。”
車窗外夜色深沉,林越的胸口沉沉壓著大石頭。只是這個問題嗎?只是産權的問題嗎?她還在害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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