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九 (第3/6頁)
封富平縣子。
二年,詔撰魏史。四年,除魏尹,故優以祿力,專在史閣,不知郡事。初,
帝令群臣各言爾志,收曰:“臣願得直筆東觀,早成《魏書》。”故帝使收專其
任。又詔平原王高隆之總監之,署名而已。帝敕收曰:“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
武誅史官。”始魏初鄧彥海撰《代記》十餘卷,其後崔浩典史,遊雅、高允、程
駿、李彪、崔光、李琰之徒世修其業。浩為編年體,彪始分作紀、表、志、傳,
書猶未出。宣武時,命邢巒追撰《孝文起居注》,書至太和十四年,又命崔鴻、
王遵業補續焉。下訖孝明,事甚委悉。濟陰王暉業撰《辨宗室錄》三十卷。收於
是與通直常侍房延祐、司空司馬辛元植、國子博士刁柔、裴昂之、尚書郎高孝幹
專總斟酌,以成《魏書》。辨定名稱,隨條甄舉,又搜採亡遺,綴續後事,備一
代史籍,表而上聞之。勒成一代大典:凡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合一百一十卷。
五年三月奏上之。秋,除梁州刺史。收以志未成,奏請終業,許之。十一月,復
奏十志:《天象》四卷,《地形》三卷,《律歷》二卷,《禮樂》四卷,《食貨》
一卷,《刑罰》一卷,《靈徵》二卷,《官氏》二卷,《釋老》一卷,凡二十卷,
續於紀傳,合一百三十卷,分為十二帙。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
前後二表一啟焉。
所引史官,恐其凌逼,唯取學流先相依附者。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讓雖夙
涉朝位,並非史才。刁柔、裴昂之以儒業見知,全不堪編緝。高孝幹以左道求進。
修史諸人祖宗姻戚多被書錄,飾以美言。收性頗急,不甚能平,夙有怨者,多沒
其善。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初,
收在神武時為太常少卿,修國史,得陽休之助,因謝休之曰:“無以謝德,當為
卿作佳傳。”休之父固,魏世為北平太守,以貪虐為中尉李平所彈獲罪,載在
《魏起居注》。收書雲:“固為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又云:“李平
深相敬重。”爾朱榮於魏為賊,收以高氏出自爾朱,且納榮子金,故減其惡而增
其善,論雲:“若修德義之風,則韓、彭、伊、霍,夫何足數。”
時論既言收著史不平,文宣詔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共加論討,前後投訴百
有餘人,雲“遺其家世職位”,或雲“其家不見記錄”,或雲“妄有非毀”。收
皆隨狀答之。范陽盧斐父同附出族祖玄傳下,頓丘李庶家傳稱其本是梁國家人,
斐、庶譏議雲:“史書不直”。收性急,不勝其憤,啟誣其欲加屠害。帝大怒,
親自詰責。斐曰:“臣父仕魏,位至儀同,功業顯著,名聞天下,與收無親,遂
不立傳。博陵崔綽,位止本郡功曹,更無事蹟,是收外親,乃為《傳》首。”收
曰:“綽雖無位,名義可嘉,所以合傳。”帝曰:“卿何由知其好人?”收曰:
“高允曾為綽贊,稱有道德。”帝曰:“司空才士,為人作贊,正應稱揚。亦如
卿為人作文章,道其好者豈能皆實?”收無以對,戰慄而已。但帝先重收才,不
欲加罪。時太原王松年亦謗史,及斐、庶並獲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
盧思道亦抵罪。然猶以群口沸騰,敕魏史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議,聽有家事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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